校园规划与建设处校内服务承诺制度

1.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作,做到认真、迅速、及时。

2.学校已确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对其方案设计,一周内同使用部门商定使用要求等 详细的设计资料,之后同后勤等有关部门落实水、暖、电的用量及上下水、暖气、电力、通讯等各管线的连接位置。设计方案出图后再次征求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意见。  

3.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自觉接受各级组织、社会、学校师生对基建工作的监督。 

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按张家口市限定的施工时间施工,尽量避免施工扰民。对于因施工给群众造成的不便,张贴告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凡属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范围内应处理的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及时处理。

5.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

6.我校各部门需要校园规划与建设处提供有关学校基本建设的数据、资料、文件、在建工程项目的图纸等,当天查阅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