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使用安全责任书

              体育馆使用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师生员工在体育馆内顺利开展各项活动,预防火灾、人身安全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体育馆有关方面管理规定,凡使用体育馆的单位均应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体育馆使用整体遵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活动期间的活动内容、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的安全责任,负责制定落实活动安全预案,签订和履行体育馆使用安全责任书。

二、使用单位申请使用体育馆时,应提供活动方案、活动安全预案等材料,并按照审批程序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参与人数预计超过200人时,使用单位应提前向学校安全工作处报备。大型活动安全由使用单位和学校安全工作处共同负责,参加活动人数严禁超出额定人数。

三、体育馆内严禁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各类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四、实际活动内容必须与申报内容相一致。场馆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实际活动内容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有权随时制止,必要时立即关闭视音频设备。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学校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体育馆,体育馆全部区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严禁私接乱拉电源及加装大容量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携带宠物入内。活动外租的设备和购买的舞台气氛渲染器等物品需经学校安全工作处审核和场馆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体育馆内各种电气设备均由场馆管理中心技术人员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和动用。体育馆内所有设备和家具均为体育馆专用,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或带出。使用单位要爱护体育馆内各种设备和家具物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使用单位原价赔偿。

七、使用单位必须指定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简称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应熟悉体育馆紧急疏散路线,并负责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活动期间不得关闭体育馆所有疏散门,必须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参加活动人员在15分钟内撤离出体育馆,场馆管理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在各种设备关闭30分钟后对体育馆进行整体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才可离开。

八、使用单位要确保参加活动人员文明活动,自觉维护体育馆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严禁随意粘帖、乱涂乱画。 严禁在体育馆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场馆管理中心和使用单位各执一份,复印一份送交学校安全工作处备案,本责任书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代章):                                     使用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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