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场馆对外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加强学校场馆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场馆服务社会功能,保证场馆及其设备设施正常有序运行,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十八条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学校在满足正常教学和学生业余活动以外,为社会人员和单位提供各类场馆、大型教学仪器设施实行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学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确定,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在收费标准实施前至少30天进行公示)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场馆对外收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学校场馆是指博奥体育馆和博雅会堂。

二、收费原则。学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

三、费用管理。收取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场馆设备设施维护及运营。

四、公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六、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7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313-4029207。


附件1

              体育馆对外收费标准(试行)

序号

场地区域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元/天)

备注

1

中心场地

提供基础场地、灯光、音响、LED显示屏、中央空调、接待室、会议室、更衣室及固定座椅等体育设施

21000


2

小冰场

提供基础场地、灯光、音响、除湿机、LED显示屏、接待室、会议室、更衣室、体育设施

7200

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量收取,使用期不少于两个月


附件2

               博雅会堂对外收费标准(试行)

序号

类别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元/天)

备注

1

彩排

包括LED大屏、灯光、音响、空调、装台等

4000


2

演出

包括LED大屏、灯光、音响、空调、接待室、休息室、化妆间、更衣室及座椅等

10000


3

会议

包括LED大屏、灯光、音响、空调、接待室、休息室及座椅等

9000